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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宿州市人民检察院老干部活动中心及临时周转房房屋结构安全鉴定项目。
2、项目简介: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浍水路与西昌路交叉口西南角,法检宿舍小区北门东侧。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宿国用(90)字第00001号,于1994年建设、1995年完工,共一栋,上下两层,主体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480平方米,因年代久远,无相关建筑设计和结构图纸等其他资料。
3、采购内容:对宿州市人民检察院老干部活动中心及临时周转房项目进行建筑质量、结构安全检测及鉴定并出具评估报告,包含检测所需的墙体铲除取样及恢复施工等工作。
4、采购预算:含税价格8千元(捌千圆整)。
5、服务时间:中选方须在2026年10月16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二、需求清单
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前往宿州市埇桥区浍水路与西昌路交叉口西南角,法检宿舍小区北门东侧的老干部活动中心及临时周转房开展现场实测,并出具《房屋结构安全评估报告》。测绘服务内容及成果须符合宿州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可承接房屋结构安全鉴定的资质证照。
2、供应商应在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库中,且经营范围包含此次服务内容。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检测鉴定资质及职称,且在供应商单位注册。
4、有长期开展鉴定项目成功经验者优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报价单(格式自拟):清晰列明服务名称、内容、单价、税率、总报价(落地价)等相关材料依据。
2、营业执照、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第三项第六条中对供应商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1、以上要求提供材料必须完整并真实有效否则将作为无效处理,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2、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报价,报价包含施工全过程所有费用。)
在满足采购需求、具备履约能力且报价不超出项目预算的参选单位中,采用低价中选方式确定中选供应商。
1、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9月17日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下午17:00
3、递交方式:请将密封盖章的报价文件邮寄或专人送至以下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176号(联系人:刘沈立,联系电话:0557-3051193)。
4、评审时间:报价递交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
5、结果通知:我们将电话或邮件通知中标单位,未中标者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