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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检察长在司法办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10月31日上午,宿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徐华兵以第一公诉人身份就安徽省铜陵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何田受贿案依法出庭支持公诉。宿州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左学和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
庭审中,徐华兵检察长宣读起诉书,办案组运用多媒体展示证据,将指控事实和证据体系完整呈现于法庭之上。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徐华兵检察长不但详述被告人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及其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而且从被告人的犯罪轨迹中总结出“四个不能”,即:“不能把岗位履职化为个人特权”“不能将政商关系变成利益勾连”“不能让亲情越界害人害己”“不能因一时贪念毁掉所有努力”,以揭示本案的警示教育意义。经过释法说理和法庭辩论,被告人深刻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真诚认罪悔罪,进行深刻忏悔。
案件办理过程中,徐华兵检察长亲自提审被告人,充分听取被告人对案件的意见,还同该案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庭前心理疏导,为公开庭审做了充分准备。庭审结束后,市中院将择期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