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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报道之二:检察长助力执法检查 共促检察建议做到刚性
时间:2023-05-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编者按:

2021年,宿州市检察院以向宿州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建议工作为契机,助推市人大常委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从规范司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市域社会治理三个方面,就如何拓展检察建议制发领域、提升规范化水平、推动落地见效等作出了规定。一年来,全市检察建议的回复率和采纳率明显上升。

为深入了解《决定》实施情况,及时掌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检察建议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安排,组成两个执法检查组对全市《决定》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将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之二:检察长助力执法检查共促检察建议做到刚性

近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徐华兵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先后带队赴埇桥区、萧县、砀山县开展《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二级巡视员樊振宿,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刘晓露等参加检查。检查期间,徐华兵等与砀山县委书记唐明进行了工作会谈;萧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永亮、砀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冲等分别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埇桥区符离镇“林长+检察长”公益林、萧县马井镇萧杨沟河段、砀山县黄河鲤保护区等地,以实地查看方式充分了解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对相关单位已经回复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再核查,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予以跟踪关注。



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分别在埇桥区检察院、萧县人大常委会、砀山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听取三地《决定》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和检察建议办理相关部门、单位发言,受邀市人大代表和检查组成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对三县区落实《决定》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决定》出台一年多来,三县区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都能够自觉贯彻执行,检察建议工作在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积极成效。

在三县区听取汇报和发言后,徐华兵检察长就此谈了体会和认识,特别提醒注意四个“不是”:第一,检察建议书不是一般文书。检察建议是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制度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中发〔2021〕28号文件对此有专门论述,三大诉讼法都有专门涉及检察建议的规定,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也对检察建议作了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书不是一般的文书,甚至不是一般的法律文书。第二,检察建议不是可办可不办的。被建议单位理应重视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主动配合检察机关调查核实,针对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深入研究对策,以积极有效的履职切实推动建议所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要通过办理检察建议,举一反三、堵漏建制,提升执法司法和监管水平,以办理、回复检察建议为契机,补齐短板弱项。第三,检察建议工作不是单打独斗的工作。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是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的重要保障。各县区检察院要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支持,把检察建议工作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依托“府检联动”机制,推动《决定》中“各级政府应当将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检察建议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和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落到实处。第四,提出检察建议不是泛泛提要求。检察机关要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执法司法办案活动,按照“严格依法、及时准确、必要审慎、注重实效”的原则,针对被建议单位在依法履职、制度建设、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建议,杜绝和防范滥发多发、无的放矢现象。要注重运用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确保提出的问题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的建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积极推动检察建议的落实,不能一发了之、消极执法,要关注“最后一公里”,确保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