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安徽省宿州市检察院门户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落地落实落具体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工作 ——宿州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
时间:2020-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月26日,宿州市检察院党组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会议,传达中央和最高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市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县处级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习近平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和《张军检察长在高检院党组研究部署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时的讲话要点》。随后,党组成员等部分参会人员结合自身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体会,进行交流发言,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徐华兵作了总结发言。 

  会议指出,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科学总结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明确提出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重点任务、重点举措,具有极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机关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强调,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中的职能作用。一是依法及时高效办理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要认真学习“两高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准确把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适用条件,特别是对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从严把握。二是积极参与化解矛盾纠纷。要按照张军检察长提出的“以更大的从宽幅度,鼓励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要求,在办理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中,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律师在场难以保障的问题,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充分利用远程音视频、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实现律师“在场”的法定要求。确无律师到场的,要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意愿表达通过视频录像等方式进行固定,由法院在庭审时确认。三是依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为企业复工复产、搞好生产经营创造有利条件,最大程度防止因办案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四是切实做好派驻监狱、看守所检察工作,坚持全面监督、不留死角,确保疫情期间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无事故。 

  会议要求,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谋划和推进今年各项工作。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现思路清、措施实,进而达到业绩好、上台阶。一是结合省检察院对各市检察工作考评结果,逐项对照、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摸清底数。二是深入剖析主、客观原因,找准问题症结所在。三是用心谋划思路、举措,结合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和要求,聚焦短板和不足,用心谋划今年工作思路,拿出务实、管用、有效的举措,实现补短板、强弱项、增亮点、上数据。四是层层压实任务、责任,进一步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年度目标任务清单,坚持检察长负第一责任,分管同志负直接责任,部门负责人负具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一级对一级负责,以责任明确到人保工作落实到人。五是进一步抓好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问题导向、过程导向,以滚石上山、负重爬坡的精神,在新的一年展现出新的状态、新的目标、新的思路、新的作为、新的业绩和新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