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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8-08-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宿州市五届人大

一次会议文件(三十九)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6日在宿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张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宿州奋力崛起的五年,也是检察工作跨越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聚精会神抓党建,一心一意抓办案,从严从实抓队伍,不折不扣抓改革,全市检察工作始终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开创了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美好宿州建设取得新成效

全力维护和谐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涉枪涉暴、盗抢拐骗、制贩毒品等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025人,提起公诉19182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及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轻微刑事犯罪,决定不批捕1137人、不起诉215人,减少社会对抗。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依法打击拐卖、家暴、性侵、校园欺凌等各类犯罪750人,开展让花儿美丽绽放,让树苗茁壮成长关爱未成年人系列活动,桥区检察院等5个单位建成未成年人观护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措施,实行律师参与接访、代理申诉等制度,全力做好十九大前维稳各项工作。萧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桥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泗县检察院等4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

致力美好宿州建设。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实施意见以及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12条意见等6个规范性文件,坚持用新发展理念指导检察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传销、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专项行动,依法办理“e租宝等社会关注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18人。严肃查办非公经济领域搞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的行贿受贿犯罪68人,推动构建”“政商关系。

注重维护民生民利。积极参与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批捕犯罪嫌疑人26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向环保、国土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57份;督促行政机关移送非法采矿、非法处置医疗废弃物等犯罪案件线索53件;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地沟油” “脚臭盐等犯罪嫌疑人64人,立案查处其背后涉嫌渎职犯罪16人。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行为,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84人。严厉打击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严惩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腐败犯罪157人,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聚焦惩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赢得新业绩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营造青山绿水的政治生态。五年来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66789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48674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19223人。立案查处陈良纲、权俊良等原厅级干部以及晏金星、刘文利、陈新民等原县处级干部职务犯罪要案44人;立案查处孟庄矿原矿长许家满涉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1.2亿余元等大案497件。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有机统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100%

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组织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集中整治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行动,共查办征地拆迁、水利、教育、医疗、扶贫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185人、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285人。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查办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46人。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查处行贿犯罪131人。加强追逃追赃工作,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9人,挽回经济损失3亿余元。

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坚持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理念,深入开展宿州检察预防行等活动,组织检察长宣讲团、青年检察官宣讲团实施预防六进。针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在全市教育、广电、卫生等系统组织开展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开展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教育,会同财政局、扶贫办对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专项督查,在全市贫困村推行一村一检,对重点扶贫项目实行挂牌全程预防。五年来共开展警示教育1487场,提出检察建议595份,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7874次,灵璧县检察院创建无职务犯罪示范村7项成果被评为全省十佳精品预防项目、特色品牌。

三、聚焦维护公平正义,推进法治宿州建设展现新作为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全面落实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司法原则,着力加强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五年来共监督立案263件、监督撤案289件,纠正漏捕838人、纠正漏诉505人;依法退回补充侦查、排除非法证据和补正瑕疵证据1584件次。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审前主导和程序过滤作用,依法不批捕1295人、不起诉137人。设立检察官办公室,探索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深化量刑建议改革,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制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173件。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认真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手段,着力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五年来共办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333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提出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99件,对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727件,被采纳716件。开展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情形发出检察建议796件。注重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督促、支持起诉325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专项检察,下大气力解决有权人” “有钱人前门进后门出问题,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733人,立案查处监管场所司法人员受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案57人,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注重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656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对不符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监督收监执行65人。加强驻所检察室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市检察院等4个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四、聚焦提升司法公信,检察改革迈出新步伐

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全市遴选员额内检察官244名,选任检察官助理123名,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制定职权清单,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组建未成年人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等办案团队,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严格执行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要求,已入额的33名院领导人均办案量占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量的69%。完成员额检察官工资和职业保障改革,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强化对检察官依法履职的保障和监督。

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改革20157公益诉讼试点以来,两级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深入排查线索,积极稳妥监督,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两年多来,共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296件,督促收缴土地出让金1.6亿元、收回57家单位欠缴的水资源费、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污染物企业17家、整治被污染土地200余亩等;对逾期未履行职责的国土、环保等行政单位依法提起公益诉讼6件,全部得到法院支持。市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对宁波人健制药公司等3家企业环境污染案提起全省第二例民事公益诉讼,被诉企业共赔偿环境修复等费用540万元。

深入推进监督机制改革。设立案件管理机构,运行统一业务系统和电子卷宗管理系统,对办案流程和办案质量实行全程动态监控。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实现案件评查全覆盖,将评查结果记入执法档案。改革人民监督员制度,对职务犯罪案件11种情形必须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实行检察开放日常态化,建设检务大厅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发布案件信息16548条,公开起诉书等法律文书7043份。完善律师业务受理、问题投诉、处理反馈的工作机制,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免费提供电子卷宗光盘,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努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五、聚焦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彰显新形象

聚精会神抓党建。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不断压实党建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五个纯粹,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市检察院机关党委和第二党支部被命名为全市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标兵,砀山县检察院机关党委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从严从实抓队伍。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举办全市公诉人辩论赛,开展办案能手”“精品案件评选,着力提升检察人员业务素能。五年来共培养全国反贪专家人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十佳公诉人57名。树立司法办案是成绩、规范司法同样是成绩的新型业绩观,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司法办案不严格、不文明、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在全省案件质量评查中,连续三年位居第一。扎实开展正风肃纪、从严治检等专项治理,驰而不息狠抓作风纪律建设。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推动从严治检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夯基固本抓基础。开展为期三年的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灵璧县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殊荣,市检察院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泗县检察院规范化检察委员会、萧县检察院诉辩文化4个品牌成为全国、全省示范品牌,涌现出全省两学一做重大典型灵璧县检察院赵晓锋、中国好人桥区检察院卢湘君等一批先进个人。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全面建设电子检务六大平台,市检察院建成标准化司法鉴定实验室,开通连接四级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智能语音会议、远程提审、庭审示证及量刑辅助系统试点应用,智慧检务走在全省前列。成立检察官文联,创建检察文化示范院,承办第17届全国检察文学笔会,市检察院等5个单位荣获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共报告、通报检察工作和专项工作118次,组织开展代表委员评议公诉人”“走基层看规范交叉视察等活动123次。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和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对238条意见建议逐条整改、逐项落实。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实干创新,主要业务工作全省领先,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五年来的实践启示我们:做好检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保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用新发展理念引领检察工作,在服务五大发展美好宿州建设中实现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必须始终坚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刀刃向内,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破解制约检察权运行的体制机制方面突出问题;必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自觉接受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检察工作与全市工作大局对接还不够精准,检察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仍需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还有差距,解决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等问题仍需加力;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尚不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个别检察人员违规违纪问题仍有发生;基层检察院建设还存在短板,案多人少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的主要任务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部署,突出抓好司法办案、规范司法、过硬队伍建设、检察改革四项重点工作,着力打造忠诚检察、创新检察、民生检察、智慧检察,努力为宿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更加自觉融入大局,护航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宿州建设

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依法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依法严惩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犯罪,不断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围绕打好风险防范攻坚战,依法打击金融诈骗、地下钱庄等犯罪,加强预警预测,筑牢法治屏障;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依法打击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犯罪,保障扶贫政策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生态检察新模式,助力天蓝、地绿、水净美丽宿州建设。

二、更加聚力主责主业,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全面贯彻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举措,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不断完善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更好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促进健康宿州建设。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入推进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推动公益诉讼成为检察监督新的增长点,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维护者。

三、更加注重从严治检,全面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大力实施青年英才培养、岗位素能提升两大工程,分层分类分岗开展培训,深入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继续整治四风问题,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治理,强化纪律执行,让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加强自身反腐败工作。加强检察宣传,注重普法宣传,主动接受监督,以监督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

四、更加注重创新发展,全面深入推进检察改革

积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增强改革整体效能。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实现对职务犯罪的有效打击。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以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为主抓手,以智能语音技术应用推进为突破口,推进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注重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实施基层固本培优计划,让基层更有活力、基础更加稳固。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担当成就事业。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人代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砥砺前行,努力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宿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指在办理案件中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打击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该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贯穿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的全过程,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在新时期的继承、发展和完善。(见报告第2页)

2.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是指检察机关根据法律规定,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在审查逮捕、起诉、出庭公诉、刑罚执行、帮教观护及犯罪预防等检察工作中采取与成年人较大差别的专门刑事检察。2015年,市检察院及所辖基层检察院相继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并配置专门人员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实行专案专办;2016年,全面落实捕诉监防教一体化;2018年,拟与公安、法院会签文件,在全市试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制度,由萧县、桥、灵璧三地集中管辖全市未成年人案件,实现未成年人集中批捕、集中关押、集中起诉与集中审判。(见报告第2页)

3.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是为了对犯罪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且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义务,或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情形的涉罪未成年人实施有效监管而成立的关爱教育基地。观护基地可以对未成年人从爱国守法教育、劳动和生活技能培训、心理干预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帮教,扩大了对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范围,对涉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顺利回归社会具有积极意义。(见报告第2页)

4.预防六进是指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进机关、进企业、进项目、进乡村、进党校、进媒体六进活动。(见报告第4页)

5.量刑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依法就其适用的刑罚种类、幅度及执行方式等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建议,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公诉权的重要内容,旨在制约量刑裁量权,加强审判监督,提高诉讼效率,保障司法公正。(见报告第5页)

6.督促、支持起诉:督促起诉是指检察机关认为民事行为人的行为或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如不及时起诉可能会给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从而督促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一种制度。支持起诉是指检察机关认为民事行为人的行为或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反了国家的民事、行政法律法规,侵犯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在诉讼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种制度。(见报告第5页)

7.社区矫正:是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见报告第5页)

8.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部署,检察机关实施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后,工作人员将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包括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和检察技术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实行分类管理。推进这一改革,有利于推进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见报告第6页)

9.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起诉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应当先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见报告第6页)

10.诉前程序:根据《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检察机关在提起公益诉讼之前,应向法律规定的机关、有关组织或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职责。经过诉前程序,法律规定的机关、有关组织或行政机关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没有适格主体提起诉讼,拒不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见报告第6页)

11.执法档案。为强化自身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检察机关依托案件管理系统,通过案件评查、专项检查、检务督查等多种形式,以档案的形式记录检察干警的执法行为,对执法的每个环节、整个流程及执法行为的优劣进行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估,形成系统、科学、规范的执法监管体系。干警执法档案所反映的内容,将作为工作考核、员额管理、岗位调整、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和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重要依据。(见报告第7页)

 

 

 

 

 

 

 

 

 

 


附件2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主要荣誉

 

一、市检察院

1.市检察院获得第五届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组织奖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2.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专项工作先进集体

3.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先进集体

4.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涉检信访积案化解专项工作先进集体

5.市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第四届全省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6.市检察院公诉二处被团省委授予青少年维权岗

7.市检察院荣获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二、各县(区)检察院

8.砀山县检察院被评为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9.砀山县检察院被省委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10.砀山县检察院荣获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11.砀山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12.砀山县检察院荣获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13.萧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14.萧县检察院诉辩文化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特色品牌;

15.萧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16.萧县检察院荣获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17.桥区检察院拍摄的微电影《钥匙》获全国检察机关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特等奖;

18.桥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集中清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案专项活动先进集体

19.桥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

20.灵璧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21.灵璧县检察院2013年、2016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22.灵璧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23.灵璧县检察院被评为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24.灵璧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25.灵璧县检察院无职务犯罪示范村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示范品牌;

26.灵璧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27.灵璧县检察院荣获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28.泗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规范化检察委员会建设示范单位;

29.泗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30.泗县检察院荣获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31.泗县检察院荣获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宿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81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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