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技术、信息网络工作的指导;承办市人民检察院业务部门和县级人民检察院送检的重大和疑难复杂案件有关材料的检验鉴定和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指导或参与有关司法鉴定工作和勘验取证工作;负责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技术、信息网络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检察技术、信息网络仪器设备的选型、配置、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技术人员鉴定权的管理和检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鉴定资格的审查及报批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检察技术、信息网络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有关工作细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