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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
私刻公章帮人办事 为敛钱财以身拭法
时间:2014-1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先是谎称在公安局认识人可以开具户籍证明,后又通过私刻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方式为别人办事。近日,尹某以私刻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被移送至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尹某是宿州市一个体工商户,却对外宣传公安局有熟人能够帮助别人办一些事情。2014年8月18日,黄某因丈夫身份证上和档案上姓名不完全一样,想让公安机关开具一份说明,证明两个名字系同一人,遂通过熟人找到尹某。尹某以需要给办事人买烟、买购物卡为由先后向黄某索要2000元,并通过街边办证广告办了一枚“宿州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并在黄某要办理的证明文件上加盖伪造的公章后,将证明文件交给黄某。后黄某持证明文件到宿州市公安局办理户籍业务时被告知证明文件上的公章系伪造,遂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