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情人提分手,恼羞成怒就伤人。近日,经埇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潘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潘某某和蔡某某原系情人关系,因双方感情纠葛,蔡某某提出分手。潘某某因此怀恨在心,准备了匕首和美工刀,与蔡某某相约见面,手持匕首先将王某捅伤,后又追出门将蔡某某颈部、胸部捅伤,后刀具被人夺走。经鉴定:王某、蔡某某的伤情均为轻伤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