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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违法担保 村主任滥权获刑
时间:2018-04-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以村委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近日,经埇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村主任邱广德因犯滥用职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邱广德原系埇桥区桃园镇光明村村主任。2013年6月21日在未经桃园镇政府同意和光明村村民委员会研究、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以光明村村民委员会的名义为该村美好乡村建设开发商徐某个人向廖某某借款100万元提供担保,后因徐某未按期偿还上述借款本息,廖某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判令徐某偿还廖某某借款本金100万元并支付利息,邱广德、光明村村民委员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徐某、邱广德及光明村村名委员会未履行相关义务,光明村村民委员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2017年6月22日,桃园镇人民政府申请埇桥区人民政府拨付人民币40万元支付给廖某某。6月24日,法院屏蔽了光明村村民委员会的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