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埇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秦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4月28日19时许,秦某某在埇桥区某小区其家中因感情纠纷与女友李某某发生争执,继而出手殴打对方,造成李某某轻伤二级的后果。法院审理认为,秦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因其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