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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义气帮人行贿 触刑法被判免处
时间:2017-11-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受行贿人之托,为行贿人转交贿赂。近日,被告人李某军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免予刑事处罚。

    2014年初,砀山人王建和谭亚超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砀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谭亚超妻子查某玲找到丈夫的朋友李某军,让他帮忙找案件承办人陈超(时任砀山县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已判刑)对王建和谭亚超在案件处理上进行照顾,使王建和谭亚超被取保候审。王建和谭亚超为感谢陈超帮助办理取保候审及害怕再被拘留,委托李某军送给陈超8万元现金。另查明:2016年12月8日,被告人李某军主动向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在王建、谭亚超和陈超之间介绍贿赂的事实,该院于次日立案侦查。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军受行贿人之托,在行贿人和国家工作人员之间进行沟通,为行贿人转交贿赂,情节严重。故判决认定其行为构成介绍贿赂罪,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