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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陶明伦率执法检查组莅临宿州市检察院,就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冰冰,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团省委书记陈明生,以及部分宿州籍省人大代表参加检查。
执法检查组采取边听汇报边现场查看的方式,先后实地察看了市检察院“暖心驿站”未检工作室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区,以及家庭亲子阅读体验基地、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场所;在问答间详细了解了“燕护雏”未检工作品牌的内涵和运行情况;以案事例为切入点,听取了全市检察机关在助力家庭教育,督促家庭监护和开展法治系列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具体举措和办案成效的介绍。
执法检查中,陶明伦对宿州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一法一条例”、协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和监护责任落实、创新开展未检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对市检察院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方面的做法、成效予以高度评价。陶明伦强调,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对照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的规定,分级分类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持续推动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共同“守护明天”。
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李华、省妇联副主席王艳、省教育厅副厅长刘业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琳、副主任孟广实,副市长刘博夫,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徐华兵,以及市妇联主席杨劲松,团市委书记周瑜等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