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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日前,安徽省检察院发出通报,对2023年度表现突出的22个办案团队和33名办案检察官予以表扬。通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向受到表扬的优秀办案团队和个人学习,在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中,更好地履职尽责,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敬业奉献,不断开创安徽检察事业新局面,努力为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宿州检察微信公众号特开设专栏,对“优秀办案团队”和“优秀办案检察官”进行展播。本期为您展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宿检安商”办案团队。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作为经济犯罪检察部门,其办案团队共10人,其中有1名全国模范检察官、1名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2名安徽省检察业务专家,2名全省优秀公诉人。团队先后荣获“全国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洗钱犯罪专项打击优秀集体”“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卷烟打假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等先进集体,团队成员获得“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先进个人”“全省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先进个人”“全省卷烟打假先进个人”“平安安徽先进个人”“安徽省反电诈宣传业务骨干”等省市级荣誉称号,2人记个人三等功。
一、服务中心大局落实民营经济保护
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平等对待、平等保护,依法能动履职,运用法治力量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在办理某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某骗取贷款案时,认真审查全案证据材料,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银行及地方融资担保公司在贷款办理中存在银行对贷款审核不严、贷后跟踪不到位及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对材料审核不严等问题,向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列出具体明确、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防范金融漏洞及贷款担保风险。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办理卓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时,发现原审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全部退缴税款,且具有自首及立功情节,但一审法院却未采纳缓刑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遂向市中院发出支持抗诉意见书。市中院裁定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判处缓刑。该案为宿州市近年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退缴税款最多的一起,取得良好的效果。两起案件均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二、深化综合履职提升知产保护质效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发展动力,通过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团队办理的“12·10”侵犯著作权专案,是公安部、最高检督办案件。为确保办案效果,团队勇担重任,实行挂图作战,通过对资金链、物流链的比对,成功发现上游供货渠道,对2名上线人员进行追诉,打断了盗版教材供应链条。该案入选中宣部版权管理局等六部门“打击侵权盗版教材教辅典型案例”,宿州市检察院被国家版权局评为“全国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
始终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的严惩态度,在办理朱某某销售假“口子”酒案中,严把证据关,在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无法查明犯罪数额的情况下,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但为让行为人受到警醒,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意见,建议对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部门最终对其作出罚款3.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该案件入选省院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并在《检察日报》刊发。
三、聚焦诉源治理协作优化服务环境
注重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不断完善综合治理机制。该团队针对企业经营违法等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及相关主管部门履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29份。联合市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建议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将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以检察建议刚性建设助力实现“办理一起案件、扶助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同时,深入开展企业回访,针对检察建议落实、问题整改等情况深入企业进行回访78次,帮助企业堵塞漏洞,增强发展后劲。
始终遵循“亲”“清”原则,践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多举措完善企业服务对接机制。与工商联、行业商会、行业协会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实现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职能和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的优势互补;探索在重点行业协会、市域企业等设立“检察护企服务站”“检察护企联络点”等,定期到企业了解生产经营状况,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目前已挂牌成立“检察护企服务站”7家;定期召开座谈会、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常态化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及时提供法律服务,编写《50种常见企业刑事风险防控指南》《企业外部交易风险防控指南》等“法治大礼包”向企业发送,相关做法被《安徽日报》《拂晓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