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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控申反向审视试点成效,拓展反向审视领域,提升诉讼监督质效,市检察院大胆探索,研究制定了《宿州市加强诉讼监督反向审视 协同推进规范司法实施办法(试行)》,日前,经六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市委政法委等五家政法单位联合印发。
《实施办法》共十八条,规定了检察机关反向审视的职能定位、案件范围、重点问题和方式方法,确定了反向审视发现的问题的分类处置方式,明确了政法各单位整改反馈、专题会商、案例编发、决策参考以及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衔接等工作机制。
▲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实施办法》稿
市委深改委会议指出,《实施办法》为规范司法行为、加强诉讼监督、推动源头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政法各单位要抓好制度执行,聚焦反向审视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着力打造反向审视监督的闭环。检察机关要厘清工作定位和原则,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开展好反向审视,提高法律监督、案件办理质效,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此之前,作为全国五个检察院之一的宿州市检察院,最高检确定在此开展控告申诉反向审视试点。试点一年多以来,市检察院科学谋划、积极作为,研究制定《宿州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工作办法(试行)》,通过反向审视推动建章立制7个,案件办理质效得到有效提升。下一步,宿州市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深改委会议要求,协同其他政法单位推深做实诉讼监督反向审视工作,推动提升全市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