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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宿州市检察院牵头制定的《宿州市加强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实施办法》,经六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员会、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成为全省首个专门针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检察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市检察院在认真落实该《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情况,于7月22日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同时助力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决定》,以期增强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刚性,让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更有保障。
报道之一:
7月22日,宿州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听取并审议了市检察院检察长徐华兵向大会所作的《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共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755件,其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9件”“通过一年多的监督实践,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取得初步成效,符合依法治市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要,是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宿州、法治政府的有效手段”……
报告围绕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做法和成效,通过翔实的数据、典型案事例,展示了全市检察机关在党委领导和人大常委会监督、支持下,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推进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宿州实践”的决心和实绩。
如何进一步做深做优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报告提出: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决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增强监督意识、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能力,全力服务保障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分组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工作报告给予高度评价,并对下一步如何继续开展好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