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安徽省宿州市检察院门户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21-10-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2021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2021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以下分工: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1、强化领导,调整充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责任部门:宣教科)

2、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提升队伍专业水平。(责任部门:宣教科、第一至第八检察部)

3、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法宣教育工作经费保障。(责任部门:检务保障部)

二、扎实开展“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活动

1、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责任部门:各内设机构)

2、扎实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各内设机构)

3、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综治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责任部门:各内设机构)

4、学习宣传民法典,组织参加民法典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责任部门:第五检察部、宣教科)

5、组织开展党内法规主题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各内设机构)

6、宣传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活动。(责任部门:各内设机构)

7、组织开展一次民行部门集中宣传日活动。(责任部门:第五检察部)

8、在“两微一端”开设法治宣传教育专栏,加强普法宣传。(责任部门:第一至第八检察部、宣教科)

三、加强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1、开展面向社会的检察开放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责任部门:第一至八检察部)

2、认真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开展“护蕾助梦法治进校园”活动。(责任部门:第三检察部)

四、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和载体

1、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宣传模式,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宣传阵地开展普法教育。(责任部门:各内设机构)

2、积极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基地建设。(责任部门:第三检察部)

3、推动在检务公开大厅和控申接待大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设立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工作人员释法说理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责任部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

五、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1、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部门:第一至八检察部)

2、落实《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认真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积极推送以案释法案例、作品。开展以案释法案例征集活动。(责任部门:第一至八检察部)

3、积极组织开展观摩庭、旁听庭审、公开听证等活动,切实将司法办案过程变成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动实践。(责任部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

4、做好法治宣传教育考核工作。力争在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综治考核、文明创建考核以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好成绩。(责任部门:第一至八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