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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检察机关探索建立“救助回访”机制
时间:2020-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深做实“温暖控申”品牌创建工作践行“一次救济、长期关怀”的司法救助理念宿州市检察机关探索建立司法救助回访机制。坚持定期回访动态跟踪重点关注被救助人的生活状况、心理健康、家庭情况以及救助资金使用情况持续巩固救助成果

  唐某某司法救助案

    唐某某系未成年刑事被害人犯罪行为对其身心造成巨大创伤且未获得任何赔偿砀山县检察院对其发放了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砀山县检察院定期对唐某某回访。了解到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唐某某的生活、学习。针对其心理创伤回访人员对其精神抚慰和心理疏导,鼓励其重拾追求美好生活的信心,走出心理困境,健康快乐成长 

    

  陶某某司法救助案

    陶某某视力残疾一级,无劳动能力,有四个未成年的孩子,其大夫在交通肇事中死亡后,未获得及时有效赔偿,家庭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生活困难。萧县院检察院给予陶某某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还积极与村两委沟通,为受害人办理低保。回访了解到救助资金主要用于陶某某的四个孩子上学,一家人均已享受低保待遇,生活渐渐稳定,家庭生活得到了保障。 

  今年以来,宿州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6件,救助41人,发放救助资金76.7万元。目前,级院通过电话或走访的形式对被救助对象跟踪回访20余次。通过救助回访,强化了对救助活动的引导和监督,有效防止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现象,实现了救助效果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