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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委书记史翔就“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情况作出批示
时间:2020-05-22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近日,宿州市委书记史翔在市检察院报送的《关于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

    宿州市检察院接到批示后,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并就做好做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提出要求。一是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项活动,发挥捕、诉、监、防一体优势,从提前介入、批捕、起诉,到适用特殊检察制度、提出量刑建议、提供双向保护一体办理,形成办案质量优质高效、保护权益坚强有力的绿色通道。加强与公安机关联系沟通,推行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探索开展刑民一体化,对监护侵害案件和与之相关联的撤销监护权案件,探索同步审查起诉和支持起诉,同一审判庭并案审理,做到案件审查、开庭、判决、救助四同步。二是探索实行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结合内设机构改革,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探索实行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搭建未检监督基本框架。如紧盯监护权、抚养权、继承权等与未成年人成长相关问题开展涉未民事审判监督,加强与公安、民政等职能部门联系,规范监护干预案件办理程序。紧盯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开展涉未公益诉讼。三是从市级层面建立性侵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联合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就建立兼具询问、取证、救助等功能的 “一站式办案场所,进行制度设计,加力推动全市3个集中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基层院在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医院设置一站式办案场所,力争实现公检联合制定询问提纲、心理专家适时介入指导、医院开辟身心治疗绿色通道,确保此类案件一次全面询问、取证、辨认,最大限度保护被害人不受二次伤害。四是探索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在借鉴其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压实学校、医院、村(社区)等单位报告责任,规范报告程序节点,同时加强与公安、教育、卫生等政府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严格督办检查,强化责任追究,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五是拓展法治教育宣讲。一方面,在前期与市教体局会签《关于派设法治副校长实施办法(实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检察长、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实现法治进校园常态化、长效化。另一方面,针对性侵害案件发现难的问题,把法治教育延伸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提升监护人履职能力,夯实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基石。六是凝聚合力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一方面,认真落实与团市委等单位联合会签的《关于构建未成年人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加强与团委等部门沟通,探索建立司法社工和心理咨询等司法服务社会购买机制,实现检察机关与政府职能部门、专业社会组织的多元衔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另一方面,着眼源头预防,探索推动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将前科人员挡在这一特殊行业门外,架起不容碰触逾越的高压线;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宾馆、酒店以及网吧、娱乐场所等违法接待未成年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构建校园周边安全线,实现已害保护向不害防护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