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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18-04-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2018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2018年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宿法宣办[2018]17号《宿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8年重要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2018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以下分工: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1、强化领导,调整充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责任部门:宣教处)

2、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抽调各部门业务骨干成立法治宣讲团,为深入实施法治教育六进工程提供人员保障。加强新媒体普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队伍专业水平。(责任部门:宣教处)

3、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法宣教育工作经费保障。(责任部门:计装处)

二、扎实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活动

1、扎实开展“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责任部门:各内设机构)

2、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日、综治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宣教处、干部处、侦监处、公诉处、控申处)

3、组织开展一次民行部门集中宣传日活动。(责任部门:民行处)

4、在《检察之光》及《宿州检察》专刊开设法治宣传教育专栏,运用身边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普法宣传。(责任部门:业务处室、宣教处)

三、加强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1、开展面向社会的检察开放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责任部门:公诉处)

2、认真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开展“法治进校园”、“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责任部门:未检办、公诉处)

3、加强检察干警学法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利用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积极组织检察干警网上法律业务培训。(责任部门:宣教处)

四、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和载体

1、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宣传模式,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和“检察直播间”宣传阵地开展普法教育。(责任部门:宣教处)

2、积极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基地建设。(责任部门:未检办)

3、推动在检务公开大厅和控申接待大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设立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工作人员释法说理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责任部门:控申处、案管办)

五、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

1、组织参加“我与宪法”微视频创作活动,并通过市法宣办报送至省法宣办进行参评。组织一次全省统一的宪法宣誓活动。(责任部门:宣教处)

2、组织参加安徽省首届法治微小说创作大赛;(省院正文)(责任部门:宣教处)

五、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1、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

2、落实《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认真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积极推送以案释法案例、作品。开展以案释法案例征集活动。(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

3、积极组织开展观摩庭、旁听庭审、公开听证等活动,切实将司法办案过程变成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动实践。(责任部门:公诉处、民行处、侦监处)

4、做好法治宣传教育考核工作。力争在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综治考核、文明创建考核以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好成绩。(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