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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检察院被评为检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时间:2017-0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12月23日上午,最高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示范单位评选情况,确定包括我市泗县人民检察院在内的共计163个检察院为“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据悉,获此殊荣的安徽省共有5个检察院。

    近年来,泗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成立了独立办事机构,规范了工作程序,发挥助手参谋作用、明确了职责范围、完善检委会委员结构、制定工作手册,规范检委会工作流程,精炼议案范围,增加检委会议事项。他们还加强信息化建设,助推检委会工作规范运行。通过推行“案件汇报评议制度”,建立“委员听庭评议制度”,搭建“青年干警列席平台”、构造“检律互动式”检委会等特色机制,提升检委会决策能力,积极探索推进检委会工作新途径。

    据悉,长期以来,泗县人民检察院整体工作都在有序、规范、高效运行。2011年以来,该院不断创新进取,先后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控申接待室连续两届获得“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同时,该院先后荣获第九届、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全省“廉政文化示范点”、“宿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