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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灵璧县检察院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工作制度,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不断推动司法救助+扶贫工作模式向纵深发展。
近日,灵璧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李红霞带领控申科干警来到灵璧县冯庙镇唐圩村,就唐某乙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一案进行实地调查。
据调查:2018年6月26日,被告人唐某甲持刀到被害人唐某乙家中,将唐某乙左胸部刺伤。经鉴定,唐某乙肺部损伤构成重伤二级,左肩胛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伤残评定为九级。另查明,案件发生后,被告人唐某甲拒绝赔偿。被害人唐某乙系听力语言一级残疾,儿女均为残疾人,且父母年事已高,生活十分贫困。唐某乙伤后医疗费共计花费近5万元,给这个不幸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实地调查中,李红霞等人走访了被害人唐某乙邻居、所在村干部、帮扶驻村扶贫工作人员等。根据调查,申请人唐某乙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下一步,灵璧检察院将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尽量帮助该户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