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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砀山县检察院依法对曾某某、项某某等19人涉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等案依法提起公诉。这也是该院办理的首起“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案件。
“套路贷”案件一般涉案人数较多,证据收集固定难。砀山县院在办理“套路贷”案件时,专门成立了以分管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组,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证据,指导侦查机关从微信、短信等书证及资金流向方面收集固定大量证据。办案组对曾某某、项某某等19人在犯罪活动中的具体分工、具体行为,强化证据审查,按照被害人线索逐一进行比对,梳理犯罪及证据链,并多次组织公安和本院侦监、公诉干警共同研判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问题,确保精准识别“套路贷”犯罪案件的“套路”,从而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