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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检察院查办一起食品安全领域的职务犯罪
时间:2016-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新年伊始,萧县检察院一举侦破萧县畜牧水产局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检疫员郑某、和某涉嫌玩忽职守一案。

    经初步查明:2011年5月,萧县亿富禄养殖有限公司向江苏省无锡市外运一批生猪,因外运生猪需要对生猪进行现场检疫,检疫合格后出具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方可外运。于是,萧县亿富禄养殖有限公司经理刘某(已被另案处理)联系乡镇畜牧站检疫员郑某,要求为其出具检疫合格证明,郑某碍于情面,在未到现场检疫的情况下,帮助刘某联系了邻近乡镇畜牧站检疫员和某,并告知和某该批猪已经检疫合格,和某同样在未到现场检疫的情况下,超越职权,违反规定,帮助其出具了虚假检疫合格证明,致使该批生猪流向无锡市场,并被当地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测出“瘦肉精”,郑某、和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声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