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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检察院群团文化走廊建设项目(EPC)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10-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项目概况: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群团文化走廊建设项目(EPC)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WF-2023-10-16

项目名称:宿州市人民检察院群团文化走廊建设项目(EPC)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

采购需求:宿州市人民检察院群团文化走廊建设项目(EPC),建设面积约120平方米(具体尺寸以实际测量为准),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含拆除工程、墙面装饰装修、强电工程等设计、施工总承包。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

4.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含以上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级)资质。

4.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项目负责人资格:

5.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5.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

(2)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以联合体牵头人完成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投标时除采购文件中明确约定由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章外,其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响应文件中的签字或盖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 8:00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有项目名称、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邮箱)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anhuiwufu2022@163.com,并电话(18205571788)告知,代理机构审核后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

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直播二维码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2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淮河西路176号

联系方式:0557-3051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五福建筑工程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君临天下B4栋4单元2层04031号

联系方式:18205571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竟成

电 话:18205571788

4.在线质疑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质疑,可通过邮件(anhuiwufu2022@163.com)或纸质版发起异议,采购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