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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0日,由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陈宁宁等19人涉黑案件在泗县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陈宁宁等17人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获刑;另2名被告人也分别获刑。其中,组织、领导者陈宁宁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组织成员陈尚尚等16人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三年二个月不等刑罚,并处没收财产、罚金。以陈宁宁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及组织成员聚敛的股权及收益,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