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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播报
砀山县高铁新区原管委会主任一审获刑五年
时间:2019-05-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由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砀山县高铁新区原管委会主任邵波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泗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受贿罪判处邵波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12.95万元。

    泗县检察院指控:2012年6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邵波在担任砀山县高铁新区筹备组组长、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土地开发、工程建设、工程款拨付等方面的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现金人民币110.7万元(以下币种同),价值0.5万元的购物卡,价值1.4万元的家用电器和价值0.35万元的花梨木书案,合计112.95万元。

    泗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总计人民币112.9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邵波案发前主动退还部分赃款,案发后退缴收受的全部赃款,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