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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播报
骗取危改资金2万——萧县两村官领刑并判罚金10多万
时间:2019-0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萧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萧县赵庄镇张老庄行政村原总支委员、文书任精明和同案被告人张贤顺因各骗取贪污国家危房改造资金2万元,分别判处拘役缓刑,并处罚金。

  经萧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5月,被告人任精明利用担任萧县赵庄镇张老庄行政村总支委员、文书之便,为父亲任某超以本村贫困户周志某的名义申请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任精明带周志某在已建好的房屋前拍照并通过验收。2015年12月29日,萧县财政将2万元危房改造资金发放至周志某账户,任精明于2016年1月16日将款取出据为己有。

  2014年,被告人张贤顺自筹资金为其母亲吴兰某建造新房。2017年初,张贤顺欲以其母亲吴兰某的名义申请危房改造资金,遂找任精明帮忙。任精明同意并带吴兰某到本村村民任淑某家的屋前拍照,虚假申报危房改造项目。张贤顺将其母亲吴兰某的房屋内外粉刷后,通过萧县赵庄镇建管所的验收。2017年6月19日,萧县财政将2万元危房改造资金发放至吴兰某账户,张贤顺于2017年6月22日将款取出据为已有。

  另查明:被告人任精明于2018年3月13日经萧县监察委员会传唤到案。被告人张贤顺于2018年3月15日经萧县公安局赵庄派出所传唤到案;被告人任精明2018年3月20日向萧县纪委退款20400元。被告人张贤顺于2018年3月19日向萧县纪委退款20000元。

  鉴于两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坦白犯罪事实,退缴全部赃款,有自首情节,法院依法从轻判决:被告人任精明犯贪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二千元;被告人张贤顺犯贪污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六千元;追缴被告人任精明、张贤顺违法所得各人民币二万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