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广兰等三人滥用职权案近日宣判,三名被告人被认定构成犯罪,免于刑事处分。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王广兰、梁开跃、胡家坤分别任泗县草沟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副所长期间,滥用职权,违规向草沟镇部分小产权房开发商和建房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费用共计人民币572029.6元。案发后,退给泗县检察院106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