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网上购物为借口,以刷单返现为诱惑,骗取他人现金。日前,砀山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赵某某批准逮捕。
赵某某在今年1月从“58同城”搜到王某信息,便告诉王某,她的工作是在某购物网站刷单,并承诺王某刷单购物支付资金全部返回,还按比例给提成。王某信以为真,按照赵某某提供的链接、二维码及支付宝账号,拍下价值12000多元的20件服装。后王某发现上当后报警,警方通过王某提供的账号等证据,将赵某某锁定并抓获。 (朱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