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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播报
觥筹交错称兄道弟 心生歹念盗走金链
时间:2017-02-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义气”兄弟请客吃饭,灌醉对方伺机盗取金项链。近日, 经埇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杨某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一万五千元。

    2016年2月18日晚,在埇桥区东关某饭店,杨某某请被害人张某某等人喝酒,杨某某见其脖子上戴着硕大的金项链遂心生歹念,采取灌酒的方式把张某某灌醉后,将金链盗走。经鉴定该金项链价值人民币1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某乘他人醉酒之机,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归案后,被告人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