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能够办理救助资金,多次诈骗微信好友钱财。近日, 经埇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官某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人民币八万三千元。
2016年4月,官某某通过微信认识了被害人杨某某。当年4月至5月,官某某谎称能为杨某某办理特困户救助资金,并以先交押金和税款为由,多次骗取杨某某钱款共计人民币83000元,同年8月6日,官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