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恩爱夫妻,因偶发矛盾离婚后,放火点燃婚房。近日,经埇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许某某因犯放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5年6月13日上午10时许,许某某在埇桥区芦岭镇某村其前夫家中,和前夫因琐事发生争执,后为了对前夫及其家人实施报复,许某某用打火机将其前夫家卧室的枕头、衣柜点燃,引发火灾,造成屋内家具及窗户、房屋被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