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亲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兄弟二人一怒之下砸毁对方财物。近日,经埇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王某某二人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5年9月21日两被告人的父亲因琐事与张某发生争执并厮打,在公安机关处理该起纠纷时,王某某兄弟二人一起到张某的住处,将张某住所内的多部家电砸毁,经鉴定被毁损物品总价值人民币54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