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索要车款,一言不合出手将对方打伤。近日,经埇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张芹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月6日下午16时许,张芹到大店镇某村王某某家中索要电动车欠款,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继而厮打。在厮打过程中张芹将王某某的右手打伤。经鉴定,其伤情为轻伤二级。4月2日,张芹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