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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播报
砀山林场场长因侵吞公款12万被判刑
时间:2016-10-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被告人周则化,案发前系砀山县林场场长。2005年春,时任砀山县林场场长的被告与时任砀山县林业局科学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常显明、副主任王永明、该局副局长李世华(三人均已判刑)共同商定虚报200亩退耕还林计划,骗取国家补助资金。

    林场司机蒋永林(已判刑)得知此情后向被告人周则化提出参与分配,被告人周则化同意从自己分得的50亩中分给蒋20亩。后被告人周则化与常显明、王永明、李世华利用职务之便,以砀山县林场职工常显某(常显明胞弟)的名义,办理虚假承包砀山县林场200亩林地的相关手续,并违反规定将此 200亩林地确定为退耕还林工程。2005年至2007年间,骗取国家退耕还林专项补助款14.3万元,除缴纳租金1.6 万元外,剩余12.7万元被4人分掉。被告人周则化从其分得的3.3万元中分给蒋永妹1.22万元。经砀山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被告人周则化犯贪污罪,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5万元。违法所得2.08万元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