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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播报
女会计挪用公款超千万获刑七年
时间:2016-10-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利用工作便利,挪用公款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涉案金额达1088.5万元。10月20日,经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审查终结并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胡静莲有期徒刑七年。

    现年51岁的胡静莲,系灵璧县黄湾镇财政所会计。2013年底,被告人胡静莲按照镇财政所安排,在邮储银行黄湾支行以个人名义开设账户用于存放镇里收缴的300万新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款。胡静莲觉得300万放在那里可惜,就到邮储银行全部购买了“日日升”理财产品。一周后,胡静莲获利1200元,又立即将钱款转入县财政专用账户,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尝到甜头的胡静莲,将2014年的433.5万元、2015年355万元新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款均购买了理财产品,分别获利11957元和9126元。2016年2月,黄湾镇邮储支行发现存款减少,提醒胡静莲挪用公款违法,胡静莲害怕,将最后一次理财产品获利9126主动上缴镇财政账户。截至案发,胡静莲挪用公款总额达1088.5万元。鉴于胡静莲有立功表现,具有坦白情节,主动退还赃款,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