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安徽省宿州市检察院门户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案件播报
案件播报
教育不是圣洁之地 三名园丁贪腐获刑
时间:2016-09-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教育领域历史上被人们誉为圣洁之地,然而我市教育系统连爆贪腐案件,近日又有一名中学校长、一名中学教务主任和一名教学仪器站长被判刑。

    被告人梁兆亚,原任市第三中学校长。经埇桥区检察院立案侦查、指控和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梁兆亚利用职务之便,为图书经销商赵某、埇桥区三星服装厂经理黄某怀、承包市第三中学食堂和超市业务的刘某、安徽嘉会食品公司负责人陈某军、承租市第三中学门面房的孟某、尹某松、安徽邦和物业公司经理张某旭、承包市第三中学印刷厂的王秋生等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以上单位和个人款物合计人民币552000元。其中,2007 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梁兆亚在图书经销商赵某向市第三中学销售教辅资料的过程中,为赵某和三中确定业务关系及书款结算方面提供帮助,先后13次在其办公室收受赵某所送现金共计人民币23.8万元。梁兆亚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34万元,没收其用受贿款所购的位于市人民路与汴河路、宿蒙路围合三角地块的华夏世贸广场房屋一套,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253044元。

    被告人陆清礼原任萧县教育体育局仪器站站长,经萧县检察院立案侦查、指控和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陆清礼利用其负责采购、验收教学仪器设备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售后服务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供货单位钱款合计人民币131000元。其中,2013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陆清礼在合肥桐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萧县教育体育局所供应的教学仪器的销售及验收等方面提供帮助,分三次收受该公司业务员汪金龙所送人民币计3万元。合肥桐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给萧县教育体育局教学仪器设备后,有偿委托萧县中大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售后维修服务,2014年3月7日,被告人陆清礼将收受合肥桐科公司款项中的8000元给萧县中大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王蒙,作为合肥桐科公司的售后维修费。被告人陆清礼实际收受合肥桐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贿赂款人民币22000元;2012年底及2014年,萧县教育体育局先后向安徽和信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采购萧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所需的中小学音乐、美术器材等教学设备。安徽和信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经理黄保旺为了感谢被告人陆清礼在教学设备送货、安装及货款结算等方面提供的帮助,分别于2012年12月一天、2014年2月一天,以售后服务费名义各送给被告人陆清礼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陆清礼合计收受黄保旺所送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陆清礼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14万元。

    被告人张家武,原任埇桥区大店中学总务处主任,经审理查明:2014年1月,时任埇桥区大店中学总务处主任的被告人张家武与时任该校现金会计的被告人司令商量后,由被告人司令从其保管的该校账外结余资金中拿出22万元现金送给校长宁宗清(另案处理),宁未收。被告人张家武将该款存入其妻名下的邮政储蓄卡中,将银行卡送给宁宗清,并告知其卡密码和卡内有钱。2014年4月18日、4月26日,被告人司令为获取银行利息,私自将保管的学校账外结余资金分两笔分别为24万元和315400元,共555400元转存到其外甥白金某的建设银行账户中。2015年5月28日,被告人张家武以个人购物为名从被告人司令保管的学校账外结余资金中拿走现金49500元,又让被告人司令通过银行将250500元转账至其妻妹的农行卡,共计30万元。2015年7月19日、20日,被告人张家武将此30万元公款转入其妻在合肥的交通银行账户。2015年7月底,宁宗清因涉嫌受贿被查处,被告人张家武于2015年7月30日将其妻邮政储蓄卡中送给宁宗清而宁未支取的人民币22万元连同其手中的公款人民币3万元共计25万元缴至大店中学代管户东江餐饮公司账户;被告人司令于8月2日将230623.51元缴至该校代管户东江餐饮公司账户,该款后由宿州市埇桥区监察局收缴。2015年8月5日,被告人张家武又将其处剩余27万元公款缴至宿州市埇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法院据此判处:被告人张家武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255000元;被告人司令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255000元;追缴被告人张家武、司令违法所得人民币220000元;追缴被告人司令所挪用的公款人民币550000元及其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