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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手被捉 农机局长领刑两年半
时间:2016-08-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伸手被捉 农机局长领刑两年半

    近日,由萧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程永受贿案,在县法院宣判。

    被告人程永原任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程永在任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下属人员工作岗位调整、农机销售商办理农机补贴提供帮助,共收受下属人员及农机销售商所送现金44.5万元,购物卡3500元。案发前,被告人程永因省纪委找其谈话,怕被追究责任,退回赃款6万元,案发后向宿州市纪委退回赃款30万,向法院退回赃款8.85万元。

    法院根据程永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决定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1万元;追缴其全部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房改主任利用职权 助人谋利受贿获罪

   担任房改办副主任多年,屡次利用职权谋利。近日,经埇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洪江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陈洪江原任埇桥区房管局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6月至2013年下半年,陈洪江在其负责宿州市滨河花园保障性住房拆迁工作期间,为刘刚在鱼塘拆迁补偿、向工地送料、承包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三次收受刘刚人民币共计6万元。

    心贪手长 镇委书记被判刑罚

    晨刊讯 被告人关化联2007 年3月任灵璧县渔沟镇镇长(享受副县级待遇),2011年3月任灵璧县渔沟镇党委书记,2012年9月任灵璧县住建局局长,2015年6月至案发任宿州市水利局副处级干部。

    据萧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和指控:被告人关化联在担任灵璧县渔沟镇镇长、党委书记、灵璧县住建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列公务支出等方法,骗取公款计463293.45元人民币据为己有,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21.7万元人民币、4000元超市购物卡,为他人在拨付工程款、办理征地手续等方面谋取利益。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关化联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据此,以被告人关化联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6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1万元。

    教体局副局长受贿58万 一审获刑并罚34万

   近日,萧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原砀山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孟庆才受贿案,有了一审判决:法院以犯受贿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孟庆才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4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582600元予以追缴。

    萧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孟庆才担任砀山教体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结算、校安工程验收结算、下属中小学校舍维修、义务教育保障资金发放、教师工作调动等方面,为38人及相关单位谋取利益,收受贿赂钱财合计人民币59万元。2015年6月砀山教体局仪器站负责人甄洪强被立案侦查后,孟庆才害怕事情败露,退还赵某等人民币6万元。孟庆才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检察机关掌握的犯罪事实,同时供述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主要受贿事实,并退交赃款40万元。

    两所长滥用职权 两下属同罪受罚

    吴信峰是萧县国土资源局赵庄国土资源所原所长,刘峰是萧县赵庄镇房管所所长,韩正辉、吴丹萍同为萧县赵庄土管所土管员。两人滥用职权,违规替人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同罪受罚。

    2012年11月,萧县赵庄镇经营沙场的李丁(已判刑)因资金紧张,在未征得其妻哥赵某某同意的情况下,欲用赵某某位于萧县赵庄镇的房产抵押贷款,为此找到吴信峰等人。吴信峰作为萧县赵庄土管所所长,韩正辉、吴丹萍作为该所工作人员,在明知房产不属于李丁之妻赵某所有的情况下,违反规定为李丁办理了名为赵某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使李丁持此土地证,通过亲友找到被告人刘峰帮忙办理房产证。刘峰在没有调查核实的情况下,为李丁办理了名为赵某的房产证。期间,刘峰收受李丁人民币5000元,其中1732元用于办证,剩余3268元被其据为己有。后李丁用此土地证、房产证抵押借款,向孟某等四人借款50万元,偿还12.4万元本金及约定利息后,无力偿还余款,造成债权人损失37.6万元。另据调查,被告人吴信峰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现金12700元,购物卡25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法院据此以犯玩忽职守罪,判处被告人吴信峰拘役五个月、被告人刘峰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韩正辉拘役四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吴丹萍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刘峰违法所得人民币3268元、被告人吴丹萍违法所得购物卡200元,均依法予以追缴。

    矿主所长损公肥私 一审二人双双获刑

    近日,经埇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孙贺因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罚金人民币12万元;朱振海犯非法采矿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30万元。

    孙贺在国土系统工作多年,因业务上的来往结识了栏杆镇振海采石场老板朱振海。2010年5月21日孙贺被任命为埇桥区国土资源局栏杆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后与朱振海的关系愈发密切。2008年至2014年期间,孙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朱振海等人财物47000元,购物卡7000元。2013年8月至2014年5月,孙贺在工作中发现朱振海经营的采石场在栏杆镇凤山有越界非法开采的情况,因前期收受朱振海的好处,对此行为未予查处,也未上报埇桥区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而是放任其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在此期间,朱振海非法越界开采矿产资源61597吨,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达人民币1601522元。

    征订教辅吃回扣 校长犯了受贿罪

    目前,经埇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独计永犯受贿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2010年8月30日,独计永被埇桥区教体局任命为祁县中学校长。2012年7月,教辅经销商赵彬来到祁县中学推销高三辅导教材。后独计永为赵彬销售教辅材料提供帮助,于2012年11月至2014年11月间,先后三次在其办公室收受赵彬贿赂共人民币7万元。2015年春节前,埇桥区教体局开展廉政教育,并通报了教育系统的相关案例,独计永因担心出事,于2015年5月上旬,分两次将7万元退还给赵彬。案发后,赵彬在埇桥区检察院退赃款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