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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信用卡 被罚巨款还领刑
时间:2016-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利用他人身份信息,编造虚假资信证明,骗领信用卡恶意透支。日前,经砀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钱洪文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钱洪文在2013年10月至12月期间,冒用朋友等五人的身份信息,编造教师资信证明,从工商银行砀山支行申领五张信用卡,此后持卡消费或者利用POS机刷卡套取现金本息合计11万多元。发卡行发现其透支没有按期归还,通过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多次催收,但其仍拒不归还。法院审理认为,钱洪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的身份证件,骗取信用卡并恶意透支,经发卡行多次催要超过三个月不予归还,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