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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播报
查一件虚假诉讼 挖两起犯罪案件
时间:2016-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虚假诉讼妨害司法机关正常活动,破坏法院正常的审判程序,影响法院公正审判,既浪费司法资源,又损害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侵害他人、集体或国家的合法权益。萧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民行检察监督职能,积极打击虚假诉讼,打造民行检察亮点,在无任何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成功办理首例虚假诉讼案件。

   2015年初,萧县检察院民行部门,以集中清理信用联合社贷款专项活动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积极争取清欠组的支持和帮助,从清欠组一份简单的问话笔录发现线索,将法院卷宗中当事人的签名手续及法院文书认真比对,发现县司法局公证处主任孙某某疑似伪造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遂决定以此作为突破口。传孙某某到案后,当办案人员把其伪造的文书摆亮出来,孙某某当即承认自己犯了低级错误,触犯了法律。办案人员趁热打铁,政策攻心,促使他供述了伪造公文的事实及参与虚假诉讼的部分事实和制造该虚假诉讼的相关情况。

   办案效果初现后,办案人员及时请求宿州市院支持,同时成立由民行、反渎及派驻检察室等力量共同组成的联合专案组,研究制订询问计划,分组传唤案件所涉案人员7人,全部查清了某帆布厂法人代表王某某为逃避还贷,经与相关人员密谋,与其干亲家刘某某共同制造的一起虚假诉讼:王某某的帆布厂下的土地和房产通过虚假诉讼均低价抵偿给其干亲家刘某某,导致胜诉后的信用社无法申请执行。在查清虚假诉讼的同时,办案人员也获取牵扯某帆布厂与信用社借贷纠纷案件的萧县法院合议庭审判人员接受吃请、收受贿赂的线索,经请示市院并经萧县院领导同意,以反渎力量为主,两级院配合,查清了三名法官涉嫌枉法裁判、受贿的事实,从而果断决定对他们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经法院开庭审理,孙某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已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这起虚假诉讼案,经宿州市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宿州中院已裁定再审。

   案件成功办理后,办案人员又对帆布厂法人代表王某某释法说理,使其深刻认识到自己制造虚假诉讼给国家和周围的亲戚朋友造成的危害。鉴于虚假诉讼给其帆布厂带来利润,他主动将个人欠的一百余万元贷款全部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