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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播报
利用“e租宝”吸金 违法犯罪被逮捕
时间:2016-03-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埇桥区和灵璧县检察院分别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了利用“e租宝”平台非法“吸金”的犯罪嫌疑人蒋某某、田某某和张某某。

    经查,蒋某某于2015年5月成立上海仁立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违反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伙同他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发放传单、口口相传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投资期间支付年化收益率9%-14.6%的高额利息,推销“e租宝”平台上的融资租赁债权吸纳资金2900余万元,造成他人损失2700余万元。田某某在任上海聚汇通金融信息服务公司宿州分公司负责人期间,则利用相同方法,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累计发展集资人员178人,吸纳资金800余万元,致使他人损失5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