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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工资玩逃匿 触犯刑律法难容
时间:2015-06-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近日,经宿州市埇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潘先厚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潘先厚原为福建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八里新村项目部经理。2012914日,安徽省蓝石置业有限公司与八里新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八里新村建筑承包合同,承接了八里新村建设项目。同年920日,蓝石置业有限公司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每平方米收取20元的费用,将该工程转包。潘先厚作为公司代理人承接了八里新村建设工程。 

      20133月初,施工人员张某等40余名农民工到八里新村建设工地参加施工。施工完毕后,张某等人找到潘先厚,要求支付大家32万余元的工资。潘先厚以发包方没有给该公司结算工程款为由,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后经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改正后仍不支付,并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