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埇桥区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埇桥区财政局祁县财政所所长纵少鹏立案侦查。
经依法侦查查明:纵少鹏,男,1968年1月10日出生,大专文化,系宿州市财政局祁县财政所所长。2012年4月至2014年,纵少鹏在担任埇桥区财政局祁县镇财政所所长期间,利用负责祁县镇乡村道路亮化工程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投标和工程款结算方面为路灯供货商张某某提供帮助,三次收受张垂举人民币共计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