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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消除违建信息 市容监察人员获刑
时间:2014-09-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违法消除违建信息 市容监察人员获刑

   近日,埇桥区沱河街道办事处市容监察大队七中队队长潘浩、副队长孙建受贿案一审宣判,两人被同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追缴违法所得。

  经埇桥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和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潘浩于2001年3月始任宿州市埇桥区沱河街道办事处城建管理助理员,另任沱河街道办事处市容监察大队七中队队长;被告孙建于2005年4月始任宿州市埇桥区沱河街道办事处市容监察大队七中队副队长。两被告人职责之一是根据线索和巡视将辖区内的违法建房拍照上传到宿州市埇桥区城管局。埇桥区城管局把违法建房上传的情况反馈到沱河街道办事处,由沱河街道办事处组织拆除违法建房后再将拆除情况反馈回埇桥区城管局,最终由埇桥区城管局把违建信息消除。2011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潘浩、孙建共同或单独收受其辖区内的建筑商或建房户的钱款后,为使该建筑商或建房户违规房屋顺利建成,将部分款项送给上级相关部门以帮助消除违法建房信息,致使房屋均顺利建成,另将部分款项用于本单位开支,其余部分被被告人潘浩、孙建占有。

 法院鉴于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退赃情况等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