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安徽省宿州市检察院门户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案件播报
案件播报
非法敛财150多万 安管局长获刑11年
时间:2014-09-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非法敛财150多万 安管局长获刑11年

 

  灵璧县安全生产管理局原局长张晓虎受贿150多万元,经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非法所得150.5万元予以追缴。

据泗县检察院指控和法院审理查明:张晓虎在担任灵璧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灵璧县经济开发区主任、灵璧县安全生产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工程建设、园区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现金142.3万元,购物卡8.2万元(其47万元是索贿)和灵璧石两块,合计受贿额为150.5万元。法院审理认定10万元以上的受贿有4笔,其中最大的一笔受贿索贿为30万元。2008年,灵璧县建筑公司承建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及附属工程,该项目经理甘某为在工程施工、催要工程款和附属工程造价等方面,得到时任经济开发区主任张晓虎的关照,分别于2009年1月、9月和11月共送给他17万元。2009年11月,张晓虎要以为开发区购买灵璧石为由,向他索要10万元。2009年春节和2013年中秋节,甘某又送给张晓虎3万元人民币和一些烟酒。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晓虎利用职务之便,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归案后能主动坦白部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并在关押期间主动揭发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其行为系立功,故依法从轻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