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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同行涂改电话 殴打泄愤一审获刑
时间:2014-07-30  作者:  新闻来源:宿州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怀疑同行涂改电话 殴打泄愤一审获刑

    同样都是从事砸墙改门的生意人,却因为自己留在墙上的小广告电话号码被人涂改,就借故将怀疑对象骗出痛打,造成对方重伤。7月1日,砀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振南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李振南是从事砸墙改门的生意人,去年为了方便揽活,在多个居民小区张贴写有自己联系电话的小广告。但是不久他发现,自己的电话号码被人涂改成另一个号码,便怀疑是同行张某所为,决心教训一下张某。8月25日晚上,李振南按照涂改的电话号码打过去,接听电话的人正是张某。李谎称有门窗要改动,把张某约到一个地方见面。张某骑着电瓶车来到约定的地点,车没停稳,李振南就用早已准备好的木棍,朝其头部肩部打去,看到张某被打倒在地,才扬长而去。经鉴定,张某的伤属于重伤且为九级伤残。10月15日,李振南被警方抓获归案。    (朱爱东)